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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财政基层培训管理工作研讨班
湖北省交流材料

  

狠抓财政基层培训  促进民生政策落实

  湖北省财政厅农村处

  全省财政基层培训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干部培训纲要精神及财政部、厅党组财政干部培训规划,结合全省财政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强农惠农政策宣讲需要和基层财政干部工作实际需求,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成效,确保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保障,突出示范引导

  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双基”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的组织管理机制,保证财政基层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于2009年启动,王文童厅长批示由农村处牵头负责财政基层培训工作,并在厅机关“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分管厅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多次出席培训班并作指导讲话。二是系统上下分工明确。厅人教处(干部教育中心)将财政基层培训纳入财政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由厅农村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处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市县农村财政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三是明确专人管理。农村处将财政基层培训工作作为处室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明确一名副处长分管,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都明确了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财政基层培训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一是部门预算每年安排落实财政干部培训经费348万元,专门用于系统内基层财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二是省财政厅部门预算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对下财政干部培训的转移支付。三是省财政每年安排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四是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突出示范引导。一是对乡镇财政所长进行脱产轮训。2012年开始,省财政厅在省委党校连续举办了6期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每期对200名财政所长进行为期2个月的脱产培训。全省1200名财政所长全部得到了系统轮训。二是对乡镇财政所长进行岗位能力培训。2015年至2016年,省厅又结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连续举办了8期为期10天的乡镇财政所长岗位培训班。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结合《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举办市县财政干部和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四是举办师资培训班。根据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需要和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的出台,每年定期组织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师资培训班。五是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干部履职尽责督促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培训视频会。厅内业务处室负责人按照“讲得透、听得懂、用得上”的原则亲自宣讲有关政策,对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和市县财政部门业务科股室人员进行了普训。

  二、上下协调配合,突出分级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基层培训工作组织有序、运转高效,实现县、乡镇相关人员和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度培训工作全覆盖。

  (一)省财政厅负责培训师资骨干省财政厅每年定期举办一期师资培训班,并结合专题工作,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班,实现全省财政基层培训师资骨干全覆盖。

  (二)市州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县乡有关分管人员。明确市州财政部门每年必须对所辖县(市、区)农村财政部门分管的局(科、股)长和乡镇财政所分管的所长进行培训,实现辖区内县(市、区)及乡(镇、办、场)全覆盖。

  (三)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培训村级财务代理人员。县级财政部门每年对乡镇财政所从事村级财务会计的代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轮训,实现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人员培训全覆盖。

  (四)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培训村“两委”班子及监督员。乡镇财政所每年组织开展对村干部、村级财务报账员和村务监督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实行培训全覆盖。

  三、精心组织实施,突出实效考核

  始终将加强对市、县、乡财政部门的财政基层培训工作的正确引导和考核检查,作为做好财政基层培训工作的基础。

  (一)科学制定计划。一是将财政基层培训计划纳入全省财政系统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和参训对象。在制定培训规划时,既考虑当前工作需要,又兼顾基层财政干部队伍的长期建设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总体思路,制定好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分类实施方案,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二是制定全省财政基层培训工作要点。对每年的全省财政基层培训对象、目标、任务和培训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和强调。三是指导各地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上报省财政厅备案。并督促各地尽快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好培训工作任务。

  (二)优化培训形式。一是利用各级党校、职业教育院校、劳动就业培训学校和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基层财政干部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二是借助干部在线教育、基层财政干部远程教育网,明确干部在线网络学习要求,增强干部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三是充分利用财政干部大讲坛平台,加强干部学习互动交流。四是通过建立乡镇财政微信公众号和乡镇财政干部微信平台,加强与联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主动宣传财政支农政策,解答老百姓的疑惑。

  (三)择优遴选师资。一是党建方面的政策讲解优先选择党校从事研究工作的理论教师作为师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讲解主要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师资。三是财政政策方面的讲解优先选择政策制定部门或执行部门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作为师资。四是有关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选择院校专业类教师担任师资。五是基层工作交流由一线业务骨干担任师资。

  (四)加强考核检查。一是开展专项考核评价。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财政基层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了考核的指标内容和评价要素,结合当年财政基层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考核评价。二是将财政基层培训工作纳入全省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分配挂钩。三是将财政基层培训实施情况作为全省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达不到培训效果的乡镇财政所不能纳入规范化考核范围。

  四、坚持查漏补缺,突出培训重点

  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确定培训对象和重点,既讲究时效性、实用性,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坚持德育教育为先。一是始终把干部德育教育作为培训工作的首要内容,贯穿财政基层培训工作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进课堂,每次培训班必定邀请纪检部门的负责同志结合案例为参训学员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二是与执行中央规定结合起来。培训中教育引导参训学员始终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三是与当前正在深入持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二)坚持政策辅导为重。一是各级财政部门把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作为财政基层培训和支农政策培训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厅对中央、省委相关政策和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整理编辑成册发放给市、县、乡财政干部使用,做到人手一册,便于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的强农惠政策精神。二是将财政基层培训工作与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把精准扶贫政策纳入财政基层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将财政基层培训工作与党的强农、支农、富家政策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将党的强农、支农、富家政策的落实作为财政基层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业务培训为主。一是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将近些年中央和省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内容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二是与惠农补贴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将财政支持保护补贴的政策调整的贯彻实施作为各级培训的主要内容。三是与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在培训内容选定上注重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的需要。四是与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重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实施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

  五、抓好跟踪管理,突出交流互动

  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动能是开展培训工作的根本目的。各级财政部门注重加强培训日常跟踪管理,加强沟通互动交流,促进全省财政基层培训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积极开展培训问卷调查。培训前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培训结束时开展培训班成果调查,广泛征求培训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实施方案,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二)加强培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省级确保专人负责全省财政基层培训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及时做好系统数据的报送与分析汇总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做好财政基层培训计划与实施情况的报送工作。

  (三)加强基层培训工作互动交流。建立湖北省财政基层培训管理QQ群,方便各地及时沟通交流培训工作。同时,通过《湖北财政信息(农村财政管理专辑)》每月定期编印各地培训工作动态,加强互动交流。

  (四)开展基层培训课件评选活动。省财政厅连续三年开展了全省财政基层培训课件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公开征集、公开评选、现场观摩、现场表彰颁奖的形式,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基层财政干部参与财政基层培训工作的积极性。2016年全省共征集财政基层培训课件(教案)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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